雪原

与光同尘。


kate @ 2012-01-29 22:15


——A day after Nadal beat Roger Federer in four compelling sets, Djokovic dug deep to overcome Andy Murray 6-3, 3-6, 6-7 (4), 6-1, 7-5 on Friday night after 4
hours, 50 minutes.






when i watched this match,i just thought over  why i admire the players so much?and why i am so crazy about the sports game?

actually,i am not a good player.i have not taken any spots lessons.When i was very young, i hate PE class.Sports used to be very hard an difficult for me.But now,why i am so fevered?

One of the reasons,of course,the players have a lot of honorable characters.They are tough and tensile,sharp,even elegant.

I supposed that maybe i only get interested in the players themeselves,just like the idols.

However,when the game finished,i cried,for RAFA and the winner.at that moment,i knew that i did not only cry for this match but also the spirit which is NEVER GIVE UP.

Rafa scored the equalizer once and once again.He exhausted himself but he did not give up.

I love Rafa.Maybe in the past i just liked his featurely look.Today,he is not an idol,

HE became a HERO.

The legend he made is about a spirit which will not vanish,never,never,never,give up.

Then i looked at myself-i am not a strong-willed person, instead, i am lazy and bored.

When i watch players making great efforts for the victory,i feel the passion which can not be found in my real life,the inspiration of the righteous ardour.it moves my laziness,my bored mind,let me open eyes to another more interesting dimension.

it's the fact that i love sports because I can feel anothe life that is totally different from myself.

Looking at the great players,It's my pleasure to be at the same time with them.

The game finished but my life gose on.

i can tell myself that there are chances that i can realise my dream.i can realise my dream by making great efforts like RAFA.And when i go through a hard place,i can whisper to myself-NEVER GIVE UP.

The determination i made is that i should be a toughminded person,a person who will never give up.

Only in that way, can i see my dream come true with a bright smile.

That is not a wish,but a decision.





 
kate @ 2012-01-20 00:28

壹。

我第一次看到他,是在警校的照片上。

那张照片被裱起来,像镜子一样挂在另一堆镜子里面。他挂着奖牌拿着奖状穿着标志的警服,挤在好多人里面,纸烟花掉在头发上。

他眼睛不知反的什么光,好亮。

我还记得,那张奖状写着,“十佳优秀学员”。



我记这么清楚,是因为考试作弊被罚打扫陈列室。

管理员让我把相框上的灰尘擦干净。

我当时好恨那个大叔,半夜在陈列室里边擦边骂。后来擦着擦着竟哭起来。

刚好擦到那张时,眼泪不停地掉,不得不擦了好多遍。

“十佳优秀学员。”

我看着那张脸,瞪着抹布的那一块吸水变成暗灰色。



后来我跟他说,你是我偶像。

他只把我手肘拧得还要更疼。

他不知我是认真讲的。






贰。

警校毕业时,阿sir赞我,头脑好,反映快,脸皮厚。

于是,我做了卧底。

阿sir姓吴,后来他讲,他少了赞了一样,命大。



后来是指我被一群古惑仔揍得半死不活时,又或者指背后被砍三刀捆成木乃伊住院时。


吴sir是我上司,也是我的联络员。这世上也许只他知我是警察。

我当时问他,如果他死了,还有谁能还我清白。

他简直连白眼都懒得,放心我还要活到退休。

我说,等你退休,我能混到分会老大乜?

这次他真翻我白眼。



总之,吴sir讲我做卧底有天分。

我当时本想一拳揍他,但他又说,我知你为什么做警察。

我等着他讲大道理。伸张正义,替父报仇,家国血恨还是百姓公仆。

但他接着说,既然做,就好好做下去。

好大一个喘气,我气得一口血就生咽。

我抬头说,好,那就好好做下去。




我爸被乱刀砍死的时候,我十三岁。

那时,好大的事,三合会的二把手惨死家中。下手好狠,连他老婆也没放过。

只是他们未斩草除根。我那时从街头踢完球回家,只看到满地血。

我只记得那天夕阳很美,血都被染成金黄,要烧起来。

邻居帮忙报警,当时一个警员看到这幕惨剧,只摸我头。如果是狗血剧,搞不好当时这个警员真是吴sir。



那时我想报仇,所以做警察。



年纪太轻以为世界只我乘风破浪,什么不放上心,不看上眼。心中好大一盘棋,却不知将都早就让人拿走。

后来才发觉,吴sir知我身世,讲我有天分,是讲我早就无师自通。

我是无师自通。


我讲话灵活,做事多。

又学得会察言观色。

好容易混。

未要忘我真实身份。


我也未忘二十几年前的血案。




弎。

他跟我正面讲第一句话是要我做他线人。

我第一次见他这么近。十佳优秀学员。

我烟刚点燃,隔烟望他眼。他比照片上要黑,要严肃,果真阿sir。



我才发觉我警校毕业几年?一年而已。

他也不过比我早两级毕业,还是警员而已。



我说,sir,脑袋系裤腰带上,我讨生存罢了。

他讲,给你好处。

我说,sir,你当你包养我那么容易

他眼睛眯起来,身手好快,拧起手肘把我按到墙上。

我脸挂到砖,擦得一脸血丝,我喊痛。

你自己决定喽。他说。

我说,好。



吴sir骂我无组织无纪律。

我双手从兜里拿出来点烟。

他又叫我自己小心。


我也是那时听吴sir自己八卦知,他以前也是卧底。

不似那些高层,他也从小警员一步步做起,做到今日。

演过古惑仔,在金三角贩过毒,在旺角开过茶餐厅……谁知真假啊?

他讲得情深意切,忠告我记住自己的身份。

我问他为何做卧底,有谁自愿?睡觉都不安稳。

他道,黑暗所至处必有光明。




于他,自始至终都是白,自然抽身得容易。所向往的光明从不曾怀疑。

而我只在黑暗和光明的交界线上。何以自拔。



肆。

再讲回他。

我第一次做线人骗他,是撒谎不知马来的毒品上岸。

当时在码头,突然警笛四响,一片混乱。有人抱头鼠窜,有人跳海,有人骂街,有人开枪

他从警车下来,像极警匪片里的超级英雄,我本想打电话给报社。这一幕要好好记录。

他东张西望,我拔腿就跑。他追得锲而不舍,我心说真好像电视剧。

然后当然是一顿好揍。

我干脆死猪不怕开水,蜷在地上乱滚。阿sir,没犯事啊,小心我告……就又是一拳。


他踢了我一脚,看我真的学死猪不动。居然点了支烟,蹲在我旁边。

装什么装,根本没下狠手啊。他吐出一口烟,本来晚上灯光暗,一点点光只能进到他的眼底。

我翻身坐起来,阿sir,有伤啊!痛!前天被人砍啊!

他不理,干嘛骗我?你到底想干嘛?

没骗你啊!sir,真被人砍!那么长的刀!

他不说话就瞪我,那点光简直要掉到我心里面,烫出伤口来。

我噤声。

他又作势要打我,我躲开。

你少来。他眨眼,那点光就跟着动。

又问,怎么会做这行啊?

我心想你神经啊,这行哪行啊,竟然想聊天,找我做心理咨询?

社会所逼喽,阿,sir。你又为何想做警官呢?

他看我嬉皮笑脸,似乎也没有继续心理咨询的意思。只是眯起眼睛,分了我支烟。

他眼里的一点光芒,几乎要耀亮我整张脸。



只是当时我们心里各揣一盘棋。

他当我是卒,我当他是車。扯平。



伍。

他不说我最后也知他为何做警察。

吴sir说他爸就是被三合会砍死,他爸是个警察。

又讲,当时下令追杀二五仔的就是我爸。

哇,这么狗血。我拿烟,幸好我不是女的,要是爱上他怎么办?

吴sir白眼我。讲我不正经。




其实我本想亲自问他。

我很想知他少年时是否跟我一样,走在街上等太阳下山,只觉得一刻比一刻更冷。

警校时候有没有被人欺负过,练体能跑到吐,关禁闭时被黑暗挤哭。是不是还记得满地血和那天的夕阳。

我才知,我们都一样。






我们最成功的一次合作,是当时三合会会长刚刚去世,他儿子从美国回来,会里风云变换。

新来了一批金三角的货,大佬们竟要亲自去拿货。

乱世出枭雄,谁都懂。

我便打电话通知他。警察兵临神速。

三合会大佬几乎被一网打尽。

我救回分回大哥,开走了毒品船。

新会长说我重义气,有勇有谋。我甚至还找了替死鬼做二五仔。

新会长又分我一批货,我自然跟警察合作,解决掉好几个竞争对手。



然后他升职,我爬到分会大哥的位置。

他疑我那次做了手脚,带走分会大哥。再带我去警局,自然没有证据又被释放。

我又记起吴sir的话——未忘自己的身份。



只是我那时才知,我两人的棋其实已合成一盘。



陆。

我做他线人的时,我叫他请我喝酒。

那时我跟他透露分会下的拆家,他刚做了警长。

我说sir,穷到没钱喝酒。

他就真叫了箱啤酒来。

我其实很少喝,喝也喝得节制,言多必失,酒多必醉,醉了就容易说错话。

他倒是喝得高兴,话也多了。找我要火点烟,我把手上的烟递给他。

那点火光,大排档就好似成天堂,我瞪着他侧脸,好似没酒已醉。

他说,见我第一次就觉得以前见过面。

我只觉惊吓,抬手肘捅他,哇,狗血啊sir,其实我是你亲生弟弟乜?

他抓起酒瓶,作势敲我头。滚。

我本想煽情啊!阿sir!我躲开,说的声情并茂。我们也算同甘共苦!阿sir今后出人头地,苟富贵,勿相忘!

说完去挽他肩膀。

他不理。那次他是真高兴。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的黑色被光点碎。我只觉好烫人。




后来我也请过他喝酒。

我们在酒吧遇到。那时他是警督,我是分会大哥。

我还是要啤酒,要一箱。当还债。

那次他跟我都喝很少。真是心怀鬼胎。

他吸烟,我就讲吸烟不好,对身体不好。

他回我,K仔很好乜?你当K仔作烟卖。

他连笑都懒得笑。

他都没问,为何骗他。也不问,我到底想干嘛。

那点烟在酒吧乱七八糟的灯光下,映到他眼睛里面成了光怪陆离。我看得出神。


然后他只说,我们都一样。





我都觉得自己欠他。

哪里是我欠他,是上一代的血债,这一代我偶然知,只往自己身上扛。

怎么能够还?血债血偿。



三合会刚稳定,新会长权势已攥紧。

会长比他爹更有野心。拿货从来不手软,从金三角到印度,南洋甚至北美。

散货更加没人性,年轻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大有当年鸦片入关之势。

三合会势力越来越大,更甚于老会长在位时期。老人们讲,新会长锋芒毕露。

似一只木桶,吃水越多,只一条缝就可以碎全局。




当天三合会一年一度分会会长亲自到场拿货。

仓库选得尤其偏僻,时间地址发来邮件就自动销毁。

这次我连吴sir都没通知。这盘棋于我,已经要将军。




吴sir突然打电话,说有要事通知,直接部署任务。

未要忘你身份。

——比紧箍咒还灵。



只是我没想到,来的是他。

吴sir短信来,让我在高速路口等。半夜一点,人烟稀少。

远处来的路灯光,像跨过银河,吸入他眼底。

他抬手就揍我,我拿枪,他就抬手肘压我手腕,卸我枪。

我简直气急败坏,发狠地跟他打架。

我骂,你神经病啊!!想干嘛!

他不答,只是揍得越发起劲,浑身上下都痛。

被他打得仿似前年的旧伤都开始隐隐作痛。


最后他拿枪,开枪的时候,远处的爆炸声和枪声混在一起,把我震出眼泪。




捌。
等我醒来时,在中央医院。

吸一口气便动全身。

我咳嗽,简直疑心是不是他开枪还拿车撵过我全身。只剩半条命还去了鬼门关。

医院里的姑娘,看我睁眼还有救,赶忙跑出去找医生。

进来的却不是医生。




我被吴sir小心翼翼地扶起来,我连蹬他的力气都没有。

他坐床边给我削苹果,递给我,我拿起来砸他头。





那次他好心平气和,要我躲去去加拿大。

我越看他平静就越怒火乱冒,冲他吼,你凭什么啊!你以为你谁啊!

他竟又揍我。揍来姑娘叫医生急救。整层医生都已识我。

可他偏偏不放弃,天天带好多东西来看望我。各种水果。还学别人大妈送花。

医院小护士问我,他和你什么关系啊?八卦得连吴sir都自愧不如。

我答,是只会每次来都让我想用苹果砸他的关系。




他又升职,吴sir顺利退休。

他升作真正的老大,那天穿着新警服就闯医院。

我懒得理他,他就站在一旁瞪我。



我想问他话,却不知怎么开口。算起来,他揍我次数搞不好比跟我讲话字数还多。

还是他先问,好点没有?

我差点急火攻心,半条命都没有。

他又继续,倒了杯水,我以为给病人,却瞧他自己喝。

他说,我一直都知你是警察。

我随手拿起手边的苹果丢他,你讲我我真会被你气死。

他无言,竟就走人。




后来我自己要来报纸,才知那日,三合会时间地址不知为何竟暴露,仓库爆炸,警方顺利破获三合会的势力。

几个大佬被当场打死,应是即刻起内讧,会长远逃加拿大。

几句话就说完的事情,在我眼里好不真实。




玖。

去纽西兰前一日,他请我喝酒。

大拍档里面,他没穿警服。点了支烟。

我看他侧脸,只是我本以为那点光早就烫得我已麻木,竟未想到,还是一样痛。

他又要了个咖喱牛腩,一箱啤酒。

我问题好多,不知从哪一个开始。



他突然话好多,居然开始自说自话,仿似一次性讲完掉这辈子的份。

我第一次见你是在警校。他吸一口烟说,那时你在禁闭室关禁闭,我隔着栏杆望见你。你看起来很无聊的样子,那个时候你仰着脸看天花板,侧脸对着我。我还抬头看天花板有什么有趣的东西。那时我只知你比我小两级。居然跷课,被关禁闭。

后来我做警员,他继续说,出街竟见你做古惑仔。便叫你做线人。

我又仔细查你,你档案好少,资料也好少。我就猜你做了卧底。

他停顿好久。


我不知你目的,竟心甘情愿被揍,还骗人。疑你想做黑警。就又继续想办法弄清楚你。

他眯起眼睛,我只觉大排档里的噪声听不起,只有心跳得早没节奏和他的声音。

后来我竟查到你爸爸就上当年的二会长。这句话他讲得好冷,我发闷得全身汗。

我更觉得你做黑警,你也不算蠢,一心想往上爬。

我仍不知你目的,我又觉得你想报仇。我跟吴sir商量,觉得三合会刚稳下来是下手的最好时机。

结果没想到那天你又骗人。吴sir的眼线也知那天仓库会有事。


他又好大一个喘气,我伸手去拿了瓶啤酒,一人斟了杯酒。

我看着黄色的酒上面好大一堆白色酒花,我想在酒花全部消失掉前他能不能讲完。


我揍你,开枪,不想你死。他拿走他那杯酒。

你只当我是黑警。我喝我的酒。


我本想你不去,这辈子也就不可能再回三合会。只是我没想到你这么狠。

他喝酒,你竟安好炸弹,差点吓死在场警员。


我不答话。只是觉得那口血就像倒流一样,胃里面全是烧伤。

血债血偿,我也什么都不欠。




拾。

我没去纽西兰。那天我们喝了一箱啤酒,喝得烂醉,错过航班。

警局对我有处分,擅自行动。却也有表彰,连升两级。

做卧底破获三合会,好犀利,简直可以做江湖传说。



本想辞职,却又发觉,除了古惑仔和小警员我什么也不会。


我就请了两个月的假,天天陪吴sir爬山。



据说,他一直想办法调我到他重案组。我执意要学吴sir,想顺利退休。


反正,我欠他一顿酒,他欠我纽西兰。

我们还欠对方一句话。

扯平。


再次见你狠心不来难胜利。


 
kate @ 2011-12-25 00:03

我还是没有打通他的电话,我那个时候本来想告诉你,无论何时何地,快乐不幸,我都原地等你。
然后文青刚好唱,或许只有你懂得我所以你没逃脱。



——原谅我在我还是怪胎的青春年少时候喜欢你。
——那时候我只想结束掉这蔷薇色脸颊的时代。



 
kate @ 2011-12-04 18:33

吉尔伽美什(Gilgamesh),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叙事诗“吉尔伽美什史诗”里所讲述的伟大的王。追溯到距今约5000年,是统治着着古代美索不达米亚(Mesopotamia)地区苏美尔(Sumer)王朝的都市国家乌鲁克(Uruk)的王。

于史诗的情节,现代研究者一般把它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叙述史诗的主人公吉尔伽美什在乌卢克城的残酷统治以及吉尔伽美什与恩奇都的友谊。吉尔伽美什开始出现时是乌卢克城的统治者。他凭借权势霸女(吾王V5!!),强迫城中居民为他构筑城垣,修建神庙,害得民不聊生,因而激起了贵族的居民们的愤怒。人们祈求天上诸神拯救自己。天上诸神便令大神阿卢卢给创造一个半人半兽的勇士恩奇都与吉尔伽美什相对抗。恩奇都原为草莽野人,在神妓的诱导下来到乌卢克城。双方经过激烈的搏斗不分胜负,于是相互爱慕,结为好友。这一部分对主人公吉尔伽美什的批判成分大于赞美成分。(于是吾王就改邪归正了爱情的力量不用这么伟大吧!!!)

第二部分叙述吉尔伽美什与恩奇都结成友谊之后,一同出走为人民造福,成为被群众爱戴的英雄。他们先后战胜了沙漠中的狮子,杀死了杉树林中为害人民的怪人芬巴巴,又共同杀死了残害乌卢克城居民的“天牛”等等。(让我们红尘做伴)其中同芬巴巴斗争的场面以及杀死“天牛”的场面的描写,比较精彩动人。这一部分实际上是史诗的核心部分,它的整个情调是高昂激越的。可是从这以后调子就转为低沉(买下伏笔啊)了。

第三部分描写吉尔伽美什为探索“死和生命”(吾王你考虑太多了吧!你真的会考虑这种哲学到形而上的问题咩?!?!)问题而进行的长途远游。恩奇都因得罪天神阿努,受到死的惩罚。好友恩奇都的突然病逝,引起了吉尔伽美什极大的悲痛。他回忆起与恩奇都一起远征的岁月,不禁感慨万分,悲痛欲绝:
  他在〔朋友〕跟前不停地徘徊,
  一边〔把毛发〕拔弃散掉,
  一边扯去,摔碎〔身上〕佩戴的各种珍宝。
  吉尔伽美什感受到死亡的可怕,特别是神主宰人的命运的威胁,于是怀着探索人生奥秘的愿望到远方去寻求长生不老之术,结果什么也没有得到。这一部分既表现了他的探索和反抗精神,也反映出很大的悲观情调。

(另外一种版本是)因杀死天牛,得罪了天神,天神惩罚他们,两人中一定要死去一个结果恩启都死去(这他妈才是全篇的高潮啊高潮啊高潮啊),吉尔迦美什十分悲痛,他感到死亡的可怕,祈求神的帮助。他翻山过海,历尽艰辛,终于找到了他已列入神籍的先祖居住的地方。他从先祖那里知道,有一种仙草可以使人重获生命,就毫不犹豫地跳到大海里去寻找。谁知他后来在水泉洗澡时,千辛万苦才找到的仙草被蛇叼走了。(我不是很懂这里吾王是渴望自己长生不老还是希望基友回来?)吉尔迦美什灰心丧气,无可奈何地回到乌鲁克城。这时他更加思念亡友恩启都,求得了神的帮助,与恩启都的幽灵见了面,他请求恩启都把“大地的法则”告诉他,这才明白人不能永生。

第四部分(第十二块泥板)记述吉尔伽美什同恩奇都幽灵的谈话,吉尔伽美什回到乌卢克城后十分怀念亡友,祈求神的帮助,同恩奇都的幽录见了面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见此面啊~~~~~~

吉尔伽美什》比较真实生动地反映了从原始公社制社会向奴隶制社会过渡时期的历史面貌,表现了古代两河流域居民的生活和斗争,无论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两河流域人民威武啊!!!!!


……这其实是一次读书笔记。(滚!!!!)
好久不看二次元又萌上一个死基佬啊!!妈的啊啊啊啊啊啊啊!!

英雄王·闪闪·高帅富


(下次再做枪哥的笔记吧……)(还不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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